專家 亚洲和中国服务处 & 公司法
亚洲和中国服务处
欧洲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能为企业家提供许多机会。La Gro Geelkerken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为在欧洲和亚洲开展业务的企业家提供服务的领域”拥有超过14年的经验,是在这方面地位领先的法律专家。他们在各个国际领域拥有丰富的业绩记录,包括农业、物流、高科技和生命科学与健康等领域。
我们可协助您在新大陆开展业务
我们有会说中文的专家可为希望在欧洲开展业务的亚洲公司提供法律和商业咨询服务。我们可以回答您的所有问题,并协助您相对较快地在欧洲启动业务。我们与您一道确定、构建和完善您的战略。您为什么要在特定地区开展业务?您打算在那里设立公司还是想与当地的企业家合作?应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您需要哪些合同,您需要将哪些法律法规纳入考量?
利用我们的国际网络可为您创造更多商机和双赢局面。我们的目标是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您可以直接与我们的专家沟通。如有必要,我们通过与本所内外的其他专家组成多学科团队合作,将我们的知识和经验结合起来。
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什么服务?
在国外开展业务之前,进行市场调查是非常重要的。您为什么要将业务扩展到特定国家或地区,您的产品或服务在那里是否有市场?此外,您还要了解当地的商业文化和习俗。不要只是在办公室内研究,要前往您将开展业务的地区去实地考察。探索市场,参观(竞争对手的)营业场所,体验当地的商业习俗。
当然,您还必须面对当地的法律法规。想让您的企业一直保持相同的法律形式是不可能的。我们的专家可为您在海外设立企业的整个过程中提供协助。我们会为您提供关于采取何种适当的企业法律形式方面的建议,帮助您起草所需的文件,并协助您了解新的语言和文化。当前还要重点考虑将您的总部所在地设在欧洲还是英国。
欧洲对知识产权的监管方式与亚洲不同。欧盟委员会很重视对保护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因此欧盟在有关品牌权利方面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以及在申请和授予专利时必须要遵循的程序。我们可回答您所有与知识产权法相关的问题,并可协助您在当地注册商标。
企业的法律形式可能因国家而异。此外,一些国家有特定的法律形式,例如荷兰的公共有限公司(N.V.)和私营有限公司(N.V.)。我们可为您提供关于采取何种适当的法律形式方面的建议。
合资企业
当地企业家通常会邀请外国企业家共同成立合资企业。这是结合双方知识和经验的一个好方法。此外,人们可以从对彼此的(本地)网络以及对本地(商业)文化和市场的了解中受益。
如果您要与当地的公司合作,了解这家公司及其文化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设立合资企业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并经常为准备与欧洲公司进行合作的亚洲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在合作开始时起草一份保密协议。从逻辑上讲,合同的形式取决于该国的法律和法规。在欧洲通常使用NDA。
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
在国际合同中,您必须说明所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仔细考虑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向律师咨询这个问题。您选择的适用法律将决定法院判决的后果。
当然,我们可协助您根据当地法律和使用当地语言起草商业合同。从开始到结束。我们可为您起草合同,就签订合同进行谈判,以及就终止合同为您提供指导。这也适用于劳动法合同。
欧盟和荷兰等地方当局有许多补贴选项。特别是在诸如能源转型创新和技术创新等领域。作为外国企业家或投资者,您可以在多种情况下申请补贴。我们可确定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哪些补贴,并在您申请这些补贴时为您提供协助。
如果您想出售您的公司或购买一家公司,我们也可为您服务。我们可在整个过程中为您提供支持和协助:从谈判、起草必要的文件到进行尽职调查。
如果需要,我们可以接手整个过程,以项目经理的身份为您进行组织。为了简化兼并和收购,我们会与我所的其他专家(例如我们的劳动法和公司法方面的同事)组成多学科团队。
有多种方式可以在国外销售您的产品。您可以建立自己的网上商店、通过第三方网上商店销售产品或通过销售代表销售产品。您可以利用我们的国际网络寻找合作伙伴。当然,我们可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帮助您起草必要的合同,并协助您了解当地的语言和文化。